《平江歷史文化街區管理辦法》解讀
一、制定背景
平江歷史文化街區是一個以居住為主,涵蓋旅游、商業、文化等多方面的復合型街區,也是蘇州迄今保存最完整、規模最大的歷史街區,近年來實施了一系列保護更新項目,斬獲了一批全省乃至全國的金字招牌。
平江歷史街區,一方面作為歷史文化街區,需要重點保護“路河平行、兩路夾一河、前街后河”的街巷弄格局,保護國家、省級和市級文保、控保建筑及新發現文物點,保護街區完整的歷史風貌以及與其有密切關系的民居等歷史環境要素,保護與歷史文化街區相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街區內老蘇州的生活方式和習俗;另一方面作為全國獨一無二的開放式文商旅居復合型街區,需要在不降低居民生活品質的同時,促進旅游、文化、商業服務的均衡健康發展。這一現實狀況造成了歷史街區的管理涉及領域廣、事項雜、部門多,統籌難度大,亟待出臺一部能夠體現平江歷史文化街區特色、切合街區實際、能夠較為全面具體地指導相關主體行為的規范性文件。
二、制定依據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蘇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
《蘇州平江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
《蘇州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辦法》
《蘇州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包括總則、管理機制、營商環境、城市管理、商業促進、物業服務、監管機制、保障機制和附則,共9章39條。
(一)明確議事協調機構和主要工作機制。明確拙政園歷史文化片區管理辦公室牽頭協調歷史街區的管理、監督等具體工作,并就歷史街區的業態布局、資產經營、景區商業運營等重大事項的會商建立管理辦與國有產權單位聯席會議機制。
(二)引入市場化、社會化力量參與。管理辦按照“試點開展、逐步推進、全面覆蓋”的原則,通過項目合作、購買服務等市場化方式引進第三方物業公司、服務單位參與歷史街區日常管理,并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居民委員會、網格員、居民骨干以及志愿團隊、行業協會等社會化力量。
(三)優化營商環境,體現姑蘇特色。對“外擺位”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原則,倡導綠色經營、綠色消費,鼓勵“非遺”文化展示和體驗活動,促進文物保護單位、控制保護建筑和文物登錄點活化利用,鼓勵并引導成立區域商會,通過加強城市管理執法及規范商業經營活動強化街區環境整體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