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劃、計劃;組織實施上級有關城市管理行業標準、技術規定。
(二)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的宏觀指導、監督考核和指揮協調;組織實施對各街道及相關部門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組織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專項整治活動;組織并協調街道及有關部門開展城市管理及綜合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輿論宣傳活動;指導全區城市管理監督指揮工作,負責“數字城管”的監督管理。
(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授權,負責全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并承擔相關行政復議工作;實施對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規范管理和調度指揮,組織開展集中統一的綜合行政執法活動。
(四)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監督考核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等法規、規章業務培訓。
(五)組織開展市容市貌整治;負責牽頭協調、指導督促全區景觀照明工作;參與全區街景整治方案的編制規劃,負責全區街景整治方案的初審工作。
(六)負責戶外廣告、店招標牌及其它臨時性廣告等設施的綜合管理;負責全區主次干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占道堆物(搭建)的綜合管理;組織協調老舊小區物業管理的考核評比及整治提升工作。
(七)負責《蘇州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中涉及到的相關審定工作,并向市城市管理局備案。
(八)負責全區街巷綜合整治工程等工程技術和管理;參與市、區有關部門在區域內實施的道路建設等有關項目管理工作。
(九)負責轄區環境衛生管理和考核檢查;督促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制;全面負責對市容環衛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環衛作業任務的招標發包工作;管理和經營區國有(集體)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委托的環衛國有資產。
(十)組織對市政、環衛等公共設施管理的監督、指導;負責對全區主要道路市容環境管理的監督、檢查、考核;指導、檢查街道環境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街道、住宅小區環境的考核評比;主管轄區內主次干道和街巷新村、主次干道、公共衛生站所的管理、維護。
(十一)負責城市管理、環衛工作經費的管理,會同財政部門編制年度經費計劃。
(十二)依據《蘇州火車站地區綜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蘇州火車站地區綜合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制定和實施蘇州火車站地區綜合管理工作計劃。協調社會治安、公共秩序、交通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協調各有關部門在火車站地區的工作關系,開展聯合執法執勤活動。監督檢查蘇州火車站地區市容環境、廣告布置、經營店檔和市政、交通設施的設置,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指導全區城市管理行業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協調推進城市管理信用體系建設。
(十四)承擔區城市管理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在職責范圍內對本單位、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六)完成區黨工委(區委)、區管委會(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城管委內設8個處室,分別是:辦公室、組織人事處、市容管理處、市政管理處、環境衛生管理處、執法管理處(政策法規處)、監督考核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火車站地區協調處。下轄13個事業單位,分別為:行政執法直屬大隊、行政執法機動督查大隊、火車站地區執法大隊、區環衛所、區道路停車和地下管線管理站,以及8個片區、新城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三、負責人:范洪根 城管委主任
四、辦公地址:蘇州市西環路2115號
五、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9:00-17:00
六、聯系方式:0512-65833105


